3月29日下午,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森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和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中共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省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
会上,党组成员对本次学习内容进行了领学解读,部分干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文章以及在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依次进行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森要求: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学习领悟、牢牢把握其中蕴含的精神要义,在工作中找准找实着力点切入点。二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三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实业务谋出彩上来。各部门工作谋划要谋深谋实谋细,主动适应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的变化,做到办案流程规范,法律文书规范;要抓住重点,集思广益,着力打造亮点品牌。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从严管党治检、锻造过硬队伍上来上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抓好学习,提高履职素养。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带头做好工作,以较强的执行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