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持续强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1月30日,由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拐卖儿童案在川汇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审理,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森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庭审过程中,张森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
近年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不断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检察干警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更加积极履职担当,提高办案质效,以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